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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教育局关于进—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09-12-02 16:45 浏览量:

常德市教育局关于进—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

   

常教发[2006]17

   

   

各区县()教育局,德山开发区宣教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教科文卫局,市直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作出如下具体规定:

  一、关于课业负担

  1、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按照课程计划,每学年教学时间,义务教育阶段39周,高中40周,其中上课时间35周。每周按5天时间安排教学。每周在校学习时间,小学一、二年级26课时,三至六年级30课时,中学各年级34课时。每课时小学40分钟,中学45分钟。

  2、统一开学放假时间。学校开学放假时间由市教育局统一规定,学校不得随意提前或推迟,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必须经市教育局批准。

  3、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学校作息时间表原则上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季节和不同学段的实际情况统一规定。走读生早晨到校时间夏()季小学不得早于745,中学不得早于730;冬()季小学不早于800,中学不早于745。卜午离校时间,夏()季小学不得迟于1730,中学不得迟于1800;冬()季小学不得迟于1700,中学不得迟于1730。寄宿生小学早晨起床时间不得早于700,不得统一安排早晚自习,就寝时间不得晚于2100;初中早晨起床不早于630,早自习不超过1节,晚自习不超过2节,就寝时间不晚于2200;高中早晨起床不早于600,晚自习不超过3节,就寝时间不晚于2230。学生晚餐时间不得早于1730。不得强制学生在校寄宿就餐,不得强制走读生参加早晚自习。

  4、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总量。学校要统筹各学科教师作业布置,控制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控制在1小时之内,初中控制在15小时之内。

  5、义务教育阶段1--8年级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在节假日成建制补课。校内补课活动,无论校长是否知情,均视为学校违规行为。学校确因设置考点等特殊情况耽误的课时,可以在学期内节假日如实补足。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提前,九年级可以在第二学期每周增加半天学习时间,以补足本学期因考试时间提前而耽误的课时。高三年级可以在寒暑假共增加不超过一个月的学习时间。

  6、农村高中以及寄宿生较多的城镇高中可以实行月休制度,但规定的节假日要给予保证。

  二、关于课程计划

  7、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颁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各类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及课时,不得占用体育、音乐、美术及学校课程、地方课程和综合实践课程等课时补习其它文化课。每天应当安排课间操,必须保证每天有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

  8、环境、健康、国防、人口、安全、禁毒、民族团结等专题教育内容主要渗透在相关学科和活动中进行,也可开设专题讲座。环境教育从义务教育一年级到高中二年级进行,毒品预防教育主要在义务教育五年级至高二年级进行,预防艾滋病教育主要在义务教育七年级至高中二年级进行。

  9、普通高中要结合实际,开设尽可能多的选修课,供学生选择修习,积极创造条件,实现跨班选修。受条件制约的学校在高二年级开设的选修课程,可以按文、理科选修内容分班组织教学,但不能进行文理分科。

  三、关于教材教辅

  10、严格学生用书管理,严格按省教育厅颁布的教科书、教学参考书和教学挂图目录中规定的科目和版本,征订教学用书和教辅资料。不得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之外,编写和征订学生习题集、练习册和复习资料,不得订购和使用盗版教材、教辅资料和非法出版物。

  11、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开发建设校本课程,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学生的适应性,鼓励各校发挥创造性,办出特色。学校课程不得使用学生用书。

  四、关于考试评价

  12、规范考试行为。除高中毕业会考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之外,不得组织区县()统一考试。区县()组织的学科调研考试要严格控制范围,每学年不超过一次。全校或各年级统一组织的考试每学期不超过两次(期中和期末)。考试题目不应超出课程标准(教学大纲)规定的要求,不出偏题、怪题、难题。

  13、义务教育阶段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升学考试、插班考试,不得以考试的方式选拔新生。高中招生的主要依据是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任何学校不得在初中学业考试之外另行组织高中招生考试。

  14、不得公布全体学生考试成绩排名,不得层层下达升学指际,并以指标完成情况评价奖罚学校、校长、教师和学生。

  15、建立学生成长记录,以实证性材料和数据记录学生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依据。

  16、组织各类学科竞赛活动,必须坚持小型、分散、学生自愿、以校为主的原则,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层层选拔性竞赛。竞赛成绩不得与升学挂钩,不得以竞赛为名,向参赛学生收取有关费用,推销或变相推销有关资料、书籍和商品等。

  五、关于中小学招生

  17、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就近免试入学,公办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须经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不得使用非正常手段招揽生源,不得向生源学校和教师个人支付培养费、信息费和介绍费。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限人数、限分线、限钱数)政策。

  18、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备科任教师。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因教育改革确需举办实验班的,必须经市教育局批准。普通高中举办实验班的,必须经省教育厅批准。

  19、下大力降低中小学班额,小学宜控制在45人左右,中学宜控制在55人左右。个别学校确有特殊情况,今年招收的新生班额必须严格控制在65人以内。

  20、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留级,不得以任何形式开除学生。高中三年级的学生不得留级,普通高中一般不得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生,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均须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21、严格控制重复教育。普通高中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复读班,招收复读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往届高中毕业生在本校报名参加高考。

  六、关于教育教学活动

  22、严格按课程计划组织教学,坚持集体备课制度,统一教学进度。不得提前结束新课,不得脱离课程标准,随意扩大教学范围,提高教学难度。

  23、中小学要以教学为中心,组织开展各类教学竞赛、优质课观摩、学术报告会、专题研讨会等教研活动。原则上教研组的学科教研活动,每科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教研活动,每学期组织一次;全县性的教研活动,每学年组织一次。

  24、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中小学要经常性开展体育、艺术、科技、军训、社区服务和社会调查等活动。初中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全校性的体育运动会和文艺演出活动,普通高中每学年组织一次全校性的体育节、艺术节和科技节活动,高一新生要组织军训。组织大型集体户外活动,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制定安全事故紧急预案,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师生安全。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和危险性劳动。

  七、关于教师教学行为

  25、教师要的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及时进行针对性的个别辅导。在职教师不得有偿家教、家养。

  26、教师仪表大方,举止文明,语言规范。不得穿拖鞋、背心、西短裤进课堂,不得带通讯工具进教室,不得在教室内吸烟、吃零食、会客,不得酒后上课,不得无教案上课。

  27、坚持教师家访制度,鼓励全体教师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家访,其中班主任每学年上门家访不少于20人。对问题家庭和困难家庭要常访、多访。不得利用家访接受吃请,不得向家长索拿卡要。

  28、教师要关心每一个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侮辱歧视后进生和有生理缺陷的学生,不得责令学生离开教室,不得强迫学生转学,不得拒绝正常转学的学生就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定期对照上述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市教育局将聘请省、市督学定期开展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及时制止,限期整改;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由教育行政部门记入办学行为不良记录档案,定期予以通报,并与学校评估、校长考核评先、教师晋级评职等紧密挂钩,实行责任追究。

          OO六年五月十四日